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🥃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🕦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😄)难”“进院难(🐵)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🐔)件都一(🈂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🚩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Ⓜ)新药研发(🙁)需(🏴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🖖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💰)提供稳定的长期(👋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🔒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🍦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🛫)导。医保部门(😨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🤰)的主规格(🎒)、参照药、(🚔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🤱) 在统筹(✴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⏳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🎠)焦重大传(🤤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🍼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👠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🎻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🐭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🦊)由影响创新(🍨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⚾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🍹)能有两个(📫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🌍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🧑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🛷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🙉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🚨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👊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🤹)保障范围的(🛑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💸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🚑)宇(🔹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⚪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🕒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🕚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🛷)目录同(📇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🚇)入医保(🧐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💿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🦓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🎱)定位可能(👴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🍃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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