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🥏)量发展的若(♊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🌀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Ⓜ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🐛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🐍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🐯)发管线,提升创(🌐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🏙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🔕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♿)定(🖌)的长期投资(💝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⏳)步申请(⛲)医(⚡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⏱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📹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⬜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🏩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🚜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🔶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🥐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🏵)上(🔼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🤺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📋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🧥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🧗),根据需(📵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👥)绿色通道,保(🏟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🏊)创新药目录(🐗)内药品可(🥔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✂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🌑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🔬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🏼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🏢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😷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🙎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💳)且(💕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🛫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⚡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🤐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🗳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🐞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💒)自主申报纳(🍁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🚘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😠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🈁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🏿)的产(📆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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