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🌜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🤥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🍘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🍼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😬)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🎁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⏺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🤠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🏓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🙌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➗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🏧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💙)品监管部(🤖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⛓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🏂)格、参照(🍸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👭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👼)重大(✅)传染病、(♌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🕵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🕚)持机制。 (🚥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🔼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💮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🏑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🤨)道(🍄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👉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🏟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♑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😾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💼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👝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➡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🐔)径。 另外,此次(🏨)文件(🤕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🚳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💃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☕)表示,“商保(🦃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🖼)支付(🥩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🚮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🐛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🧑)入商保,并(🏷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🌜)为不同的(💳)产品设(❕)计的时(🐰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👦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🥣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🧙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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