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🦍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🥄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🈂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🎚)药研发”。具(🤤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🔩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🎄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🔽) 在资金方面,文(🤚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🏮)康(🕍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🛋)本。 另(🐦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🌂)获得国(🚇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🍮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👓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🐕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🕯)。 在统(🚤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😦),文(✅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🏨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🆙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🔆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㊙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✔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🚧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🚗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🍄)(即同一通用(🥈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🈲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➡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🉑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🐖)件(🗯)等特殊情况必需(⚡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🎳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🚯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🛢)一大亮点(📲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🈸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🏎)患者获益显(📺)著且(🎺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🚸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⛏)健全多(🥌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🦖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💘)保创新药目录与(🏂)医保(🕓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✊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🕣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💓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🏈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👪)为不同(🔡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🏈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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