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🎍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🚂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📰)展困境(🦉)——“研(🤬)发难”“进院(🌩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🚈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🤧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🤣)全国(🖋)统一(📯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🌬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💃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⚽)医疗机构等合(🤦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🤶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🕺)康保险扩大(🏔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⚾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😏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🍼)企(❌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💽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🥏)物研发(💔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😌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🚬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👽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📭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🎢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🎏),根据需要及时(🐨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🐒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🤑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👟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🍴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🎛)创新药目录(🚰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🆘)个规格的限制(⛎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🔐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🔁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🥝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🎮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📗)的(😝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🕤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🔇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🎼)本(🥚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✖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🤸)第一步。该目(🍳)录将明确基本医(✌)保保障(🏗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🔍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🏕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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