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🔹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💨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👠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🕜)“研(⏬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🎬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🚗)于创(⛑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🥋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🏒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✡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📯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👂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🥤)业健康保险(👷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🗯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🗣)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🍈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🤝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📆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🤛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🏟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🌄)动创(🤘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🥤)罕见病等(📧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🕘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👎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🤦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🌎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💑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💜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🍽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📞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🐢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♒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🛄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🤴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🔷)围的创新药。 (🌊) 在发布会现场,国(⭕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🔠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🤭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👴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🏋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😶)新药提供(🚘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🏽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👉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🍬)目录中的(🔌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💾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💏)的产(⏰)品设计(👄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🙉)荐,而且价(🎋)格应该也(🐩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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