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🕋)措施》(以下简(🗼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😒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😊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👮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🥡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🥘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🔖)创(🥓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🐡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🎗)和(🎮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💃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💺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⚡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🦀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🛃)康保险公司通过(🥀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📨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📘)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🕓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⚾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🎰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👨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🐊)施创新药物研(🗝)发国家(🛌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📨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🙎)发(⛅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🎏)措施》提(🥌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🚢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💶)药事会(⏰),根(🎄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🐸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📠)道,保障(💤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😗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👞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👶)新药目录(🤟)内(🥧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🤶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😊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🍝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🎣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⛏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🐡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👓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➰)新药目录是健(🤜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👳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🤣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🌺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🚙)局相(🐖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✨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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