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🍸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♐)康注意到,对(🕳)于业界(🎉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😶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🍍)措(✒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😞)依托全国(❌)统一的医(🧛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🌞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➗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🧜),提升创新效(😲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🧝)件提出,鼓励商(😦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🚪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🖼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💋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🏄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🏉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🏗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🅿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🚿)流。 在统(🐣)筹推动创新药(😶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🍇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👗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😎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✨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🖖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🖇)》提出,鼓(💟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🍷)会,根据需(🐘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🏟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🐚)两个规格(🧣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🚼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🖥)纳入(⛩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🍭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🥛)康保险创新药品(➡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🍝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😒)基本医保保(😵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🌰)会现(🔮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🥃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📪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🤫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🖱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😿)创新药目(🥂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🕸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🏘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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