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🌨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🥃)创(🛋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👁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⛅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🥑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🚟)措施。 《若干(🔝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🍫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👕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🈸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🙂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🕌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🔕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🐨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🈵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🐮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🧒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💏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🚸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🏔)实施创新药物研(🍮)发国家科技重大(🍛)专(😟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🎳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🍰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🐯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🗜)上强调,首要(🛍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🍄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🈁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🙇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🍶)品(🤛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💗)制(🏸))。 (🚛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💙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🐡)公(🤑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🌗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🛣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😒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🔅)创新药品目录(💛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🔒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📮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🏐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🚙)步(😄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🚭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💚)医保局计划实(🐴)现商保创新(📔)药目录(🕉)与(🆒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🔲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🍤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🔷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🍶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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