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🎃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🏄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🎗)意到,对于业(💎)界关心(🆘)的创新药(🈯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🎈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🥣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🔅)用于(📴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🗻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⛴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♋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🏛) 在资金方面,文(💿)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🤘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🛁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㊗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🛣)获得(🍌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🕛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👄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👗)专门(🐣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🕵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🤷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💺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📐)更新公布后(🖇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🕗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🛶)两个规格(🥕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🏈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🙎)新药纳入医(🀄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📯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🎳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🎅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🔼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🙌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🎣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🚧)药服务管(🔱)理司司长黄(🎪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🕜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🕸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🗯)目录(📔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🔲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🔂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🚜)新支付渠道(📜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🔏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🌺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🥥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🔝)为,市(⛑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🍸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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