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🔯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🏤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🤚)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🌊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🧠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♉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🏰)业健康保险公司(🎍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👥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💪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⏪)请医(🔛)保部(🔇)门给(📚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🔄)业(🙏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🏍)围(🍧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🏒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🐿)物研(😟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🌙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👀)多部门(🥛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😞)院(🆙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🛌)中心副主(⤴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🚄)任务是推(🔎)动创新药积(🐡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🏌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🚆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🕍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〰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🈸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🐿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🐴)基(🖲)本”的(📺)基(🔨)础上,按(🆓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👶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🖋)医保支付(👝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➖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🎻)度高、临床价值(🚩)大、患(🗽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🚑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🈯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⛹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🕋)值创新药提(🍫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😟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💈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✍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🏤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😅)保局相关负(🗣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🔲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📓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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