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⏲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🖨)难”“进院(🛣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🅾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👜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🎆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💲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🦄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📓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🏤)获(🚝)得(🕔)国家药(🚄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💥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🏍)支付范围等(🍹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🧘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🆙),聚(⏩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📱)等重点(🌬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🚈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🌡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🥡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📓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😣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🤦)发布会上强(🐓)调,首要任(👪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🎦)出,鼓励(😲)医保定点(🍇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⚪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🚑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🍧)入(🐅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📈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🔮)商(💖)有(🎼)关部(🔠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👌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🐌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🗞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🤗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🏊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🚙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⛲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👺)时申报、同步调(🍉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😏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🛬)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🔮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😳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🎾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💢)里,所(🦑)以用的是推(🔍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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