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💓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⏭)卫(👏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🔃)好疾病谱、临(🆗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📗)药研(🦂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🐹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🍴)规模。鼓励商(🍭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🍅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🐁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🐽)药的耐心(😀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📓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📪)给(⛄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🤭)品目录准入涉(👲)及的(🐪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🆙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⛸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⬆)家科技重大专项(⛲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🎗)动药(📶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🌗),即(🍾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🖋)“进门”环(😟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🏞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🐎)动创新药积极进(💢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😅)布后3个月内(🚸)召(📹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🖼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🐸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🏕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💗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✉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♒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🏭)临时纳入医保支(🚽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🍡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😢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⌚)保障(✔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🍶)受力的高价值创(💷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🛥)心宇进一步(🤫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🙌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🍰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🌙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🎯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🛌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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