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😑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🥋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⛔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🥥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😬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🐻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🐩)研发管线(🔹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😪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📂)药投资规模(😑)。鼓励商业健(👀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🥕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🛺)提出,上市(🕺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🛣)请(🌍)医保部(🐀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📥)入(🌱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🌯)家科技(🍰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🤹)高发重大(🌅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🧠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🤒)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🌹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〰)。国家医保(🌿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👯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🤚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👱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🎐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🍕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🐤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🆔)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🍗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🎛)上,按程序将符(📃)合条件的(🐈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🚒)大公共卫生事件(⚾)等(🛢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🍢)药,可(🚸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♎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🔱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🐒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🎩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🗣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🧒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😟)、同步(👿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🛑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✳) 中新健(🏃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🐍)表(📙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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