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👱)发的(🏺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🔫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❎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💖)便提(😩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⏫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📛)体(🦋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😉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⛺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❎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🌡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🍫),为创新(🤱)药研发提供稳(⛸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🤤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✉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🚂)涉及的主规格、(🗜)参照药、支(🕸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🌹)家科技重(🥦)大专项,聚(🗽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⛴)的支持机制。 (🤺)此前(😹)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🎟)录(🔚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📺)节。国(㊗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🤕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🎂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👬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⛴)需求和患者合(🧚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📋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📔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🛃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🦓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📩)纳入医(🎼)保目(🎟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🏂)创(🙋)新药,可商(📸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👽)出设立(📕)“商业健康(🔠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🌃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🍇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❌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🏣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🧢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🎛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🐮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🔱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🦈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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