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🥀)康(👂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🤺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♋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🧜)、临床(🔯)用(🤾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🙀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⚾)向、布(🏷)局研发管线,提(🐔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🆗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🐟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🏇)的长期(💾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🦎)请获得(🥘)国家药(💑)品监管(🧦)部门受理的创新(⬇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🍠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📦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🐒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🥉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🐬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🏩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😼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🎿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🛋)卡在(🥩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⛄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🌎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🍼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🐣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👪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🦍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🚻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🎨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😚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📪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🏯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🍜)围(🏖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⛴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🔢)医保保(🌪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😺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🦄)。” (💕) 黄心宇进一步(🚉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🌱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🎰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🕧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🥡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📘)边界在这里,所(🏟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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