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🦋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⛺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🌇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💹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🉑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💘)到要依托(🤺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🚘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👿)据归集和分析(🔂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🧔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📨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🖱)。鼓(🚐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🆖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📽)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🥉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🧙)门受理的(🏙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🙁)保(🌥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😞)主规(🥍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📬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🌞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📼)药也常卡(🍉)在(➡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🎹)医保中心(🔰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🌤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🍵)后(🏍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🌐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🕡)判药品和商保(👮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🖇)名药品只能(🕺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👙)”的(🥡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🍗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🈹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🔴)值大、患者(🐛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👵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📟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🔶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🗽)药提供新支付渠(🈳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🎟)步调整(🛥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🛠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💎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❇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🖥)产品(🚞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🐿)场(🎷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🐛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🔠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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