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🍌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🚾)康委印发的《支(🗓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🖲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🥡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🐹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🔹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📥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🏩)率。 (🏦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🚢),鼓励(👓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⏪)提(💲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🛳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🏰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📪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🎛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📇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🍻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🙉)药物研发相(🕠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🚌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👶)。国家医(🏒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🛒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📞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🌫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🚜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🎟)备使用(🏃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🥔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😈)不(👲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🧤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🆙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💢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📤)大公共卫生事(👾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🚤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🦆)“商业健康(🚂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🛄)价值大、患者获(🏐)益显著(😞)且超出(🕥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💈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🧤),“商保创新(🥖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🏖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🌖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🧖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🐴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🐭),企(😱)业(🕥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🤖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🛏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🏭)责人表示,“因(🤭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🆑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🍧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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