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💱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😣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⛴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📛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🌏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😊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💷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💖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🏽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🐬)、(🎵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💚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🤓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👂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🌸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🍠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🌒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🔋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📢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🧐)此前,即使进(⬅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🙅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⛄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🈸)》提出(✅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🛴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🛒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📁)通道,保(🍹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😍) (🕡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🍛)目录内谈判药(🏍)品和商保创新(📀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🐑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💯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😢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🚭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🐺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🏾)径(🚉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👊)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🌝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🌬)著且超出基(😝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🈁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🍽)家医保局(🚆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🎲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🤢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🐁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😊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🎙)且价格(📝)应该(🎴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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