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🔫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⛩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👯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♎)难(🥜)”,文件(🛸)都一一(🦕)给出解(🕔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🍎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⛩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🦂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📠)新药投(🍕)资规模。鼓励商(🆔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🍔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🥂)心(🔯)资本。 另外(🌉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🍏)管部门(☕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🧝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📠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🚓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🅿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🤳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🛒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💄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♉)局医保中心副(🧓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🥞)更(🔳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🚡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🚃)药(🐶)权益。 此(♏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🚺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🎟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🚩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🔔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👝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🦊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✅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📑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⛑)医保支付(🛒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🐮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💯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🎐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🤱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⏭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🚝)同(🎩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⏳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🏂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🔸)保创新药目录或(😀)同(🧣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🖊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♉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🎴)荐,而且价(🥓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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