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🌵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😞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💛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🐈)药(🚃)研发”。具(🏼)体(😁)来看,文件提(🥂)到要依(🥙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🧀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🦏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🍅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🏵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🐰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🙆)药投(🛂)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🥉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🍀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🌿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🌝)导(🥚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㊗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🦈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🎃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🎦)完(💁)善多部(🕡)门(😏)联动的支持机(😓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🍀)需要及时调(🐀)整药品配备或设(🎫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📵),保障临床诊(㊗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💨)外(🚼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🏢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🤐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💿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📏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🌭)公共卫生事件(🐀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🕚)高、临床(🏩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🥪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🍇)局医(❌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🍨)录将明(🛋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🍽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🚺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⬛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🕶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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