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🔈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🤥)干措施》)对外(🍜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✨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🎟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📘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📇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🐬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🐂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🆙)资金(🌀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🚺)险扩(😳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👌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💢)对点政策指(🚍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🎛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😠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🚼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🛳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🔓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🔋)的支持机(👔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🚯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🥡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🚇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🆒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🍲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💪)事会,根据(🐠)需要及时调整(🕡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🏅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➿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👩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🎥)有关部门(♎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📤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🤷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📤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🥐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🎩)药(✋)。 在发(🕞)布会(🐧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🍢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🍵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🔢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🌫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🖤)表示,“国家(💇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🐀)药品是(👯)推(🔛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🛺)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📭)医保(👫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👜),“因为不(💉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🔥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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