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🚢)7月(🍘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🍂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🎟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📏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👿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👡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🎌)“支持(🐉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♑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🛐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💯)管线(🕝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🏡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🐹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🔚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🧔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💱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🎁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🍼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📝)重大传染(💳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🙆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🚝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🚐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🔣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🕳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🕥)设(🏃)立临时采购(🦐)绿色通道,保障(📗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🈷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👻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🦒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🏪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📪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📺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🔞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🕜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⛎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🖤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📭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🏿)局医药服务管(🔊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🏑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🗒)本医保保障边界(🚫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😨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👢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🎶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🥉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🌬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🛐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🥔)荐(🐭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🤔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👠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⛰)是协商(🚷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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