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😰)量发展的若干(🍇)措施》(以下简(🚦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🥉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🚰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🥋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🐹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😽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📶)、科研院所、医(🌛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♐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🤶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🍣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💣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➗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🙎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😕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🐻)与企(🐂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🕑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🖐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📏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🏋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🖖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📽)措施》提(🚑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🎅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🗿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🤖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🤺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🎽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🐌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🚷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🗽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👚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🦕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🎖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🕓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🍵)者获益显著且(⬆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🚱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🚱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🍢)目录将明(🧤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🖋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🌅)局计划实现(🔎)商保创新(🍬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🦂)报、(🚚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🗾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🐟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🛴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🐋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🃏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😟)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