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⬆)施》)对(❔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🥘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🔸)托(🦄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🖼)业、科(🚁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📋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👡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👑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🈷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🤲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😥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👍)准入涉及的(🛍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➡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🦌)创新药物(👑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✔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📃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🚳)常卡在医院“进(👟)门(🍺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💸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🤖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🌝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🍢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🔔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💟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🥕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🉑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🕔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🏚)上,按程序将符合(❇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🈚)。应对(🏢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☝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😜)件(💨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🕸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🦆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👘)称商保创(🧀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📺)获(🐼)益显著且超(🕵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🥣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🤡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🥜)用药保障体系的(😘)第一(🧙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🍱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🍾)调整,程序(🍩)基(🍿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🔷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🍽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😹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🥦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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