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😴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👾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👖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🍞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♊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✨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📦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😶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⬅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🦒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🏹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📊)等数据(🦊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🏵)医疗机构(🥣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😜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🙋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🚜)期投(😟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🌯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👊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🕷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👦),文件专(🦃)门(🦒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👂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👇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🕗)此前,即使(🧓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🔀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🦕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🤟)疗机构于(🚮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😈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🎣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💟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😋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🍹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🚓)两(⏸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🏨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⛴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🏞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🔟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😱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💢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🕴)新程(💲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🐬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👯)边界,为超(🤡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😈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💯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🔴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🔑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💓)责人(🤑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🛅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🙁)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🔎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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