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🤜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❄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😤)健康注(💀)意到,对(🔮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🥔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🏝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🔆)全国统一的(🏻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🚿)临床用药需求等(📅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🔶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🍂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🖌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🅱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💬)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📄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🍒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🎨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🎁)新药研发(👑)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💜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🎒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😭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🎌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🚰)措(🥑)施》提出,鼓励医(⛱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🔀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🌭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🍕)绿色(🤤)通(🥔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🥦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😬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🧟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🌀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📱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🤸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🈹)件等特殊情(🕞)况必需的创新药(🌲),可商有(💝)关部门(👽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😩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⌚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📐)显(✂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🍠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🏣)现商保创(💴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🎫)同步调整,程序(🕣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👫)纳入医保(📷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🔲)悉,商保(🛶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🌋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🥁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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