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♋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😅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🔮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⚫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🎎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💗)药研(🤩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🧖)集和(💛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🍾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🤴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🛀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🎄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🌄)康保险扩大创(👍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🐛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⬜)业可同(🚙)步(🧕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🗽)规格、参(😩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🚊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📄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🈂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📕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🚬)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🦕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⛸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🚲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🦐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👲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📒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🚡),根据(⛽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👒)受“一品(🛂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👅)通用名药品(🦀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🐫)件等特(🏸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💨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🖥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💻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🤳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🕯)的(🎛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🏒)目(💏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🍒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🖍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🛤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🚒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✈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🐃)中新健康(👓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📈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♟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🍱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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