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🔗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👼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🌤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🤭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📍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💰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🌴)。鼓励(🐒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🤥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🍂)供稳定(👏)的(💖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🐸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📵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🌁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🔰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📴)重点领域,推(⏺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📻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🚪)录,创新(💸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🛐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🎒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📦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💆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🌷)更新公(👅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🚣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🔩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🚯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🌵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🛏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🔥)内谈判药(🖱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⏳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🚓),定期调整(🥚)优(🔖)化基(🧜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🔈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💙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🐺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😝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😑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🈸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🕥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🛑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🌸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🔲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🐪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🛒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🥢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🗼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⏺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🍒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📺)样,这(🚣)是(📁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😌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