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🍻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🌎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🍏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🔻)到,对于业界(💍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🌵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🐃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👔)发管线,提升(📞)创新效(🦐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🧖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🏇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🖼)受理的创新(💗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⛸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📻)发(🙈)方面,文件(🏣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⛎)、(🔐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💨)点领域,推(📄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🌎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📆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🧣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🏻)设立(♍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🏿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😺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🆚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♒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🧐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🌱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🤝)新药,可(🧦)商(🌝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💎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🥠)纳入创新(💙)程度(💥)高(🐩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🏦)新药目录(🐸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🗼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🕢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🆚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🚥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🈸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🐩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💰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🗒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♓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💭)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🙄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⏫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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