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😎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☝)下简(🈲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🚗)康注(🏭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💎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🥒)看,文(🏗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⬛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⏸)理确定研发方向(🏢)、布局研(💡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💮)率(🕤)。 在资金方面(🎌),文件(👠)提出(🔄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💎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📸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🛹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😈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🎥)传染(⛏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👈)、罕见(🐁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🆙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🕥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🎹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🚒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💍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🌠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🕔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🕌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🏠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🐡)保药(🐥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💤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🤤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🍖)入医保支(🍏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👪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🍜)新(🥔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🏬)务管理司司(🕴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🤐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❗)进一步(🍵)表示,“国家(🥩)医保局计划实(🐟)现商保创新(🏘)药目录(🛰)与医保目录同(👸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🦕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😴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⛓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🎊)悉,商(💬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🎵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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