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🚺)家卫生(🐟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🤘)康注意到(🦃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🔔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🏀)一一给出解决措(👴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🗺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🗯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👇)资金(📱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(🔵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🏎)稳定的(👹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🌧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👄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Ⓜ)部(🔬)门与(👻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🌖)技重大专项,聚(🐡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🎊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🔓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🏡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🚂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🌖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🌈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🏨)需求和患(🔆)者合理用药(🌔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🐋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🐜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🐢)一通用名药品只(🤠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🎅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🕘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🐤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👺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🏭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🚇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🌪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👩)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🆎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❓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🦈)高价值创新药提(Ⓜ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🚫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🕠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✍)创新药目(⏯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🍞)悉,商保(☔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♏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🐫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🚷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⏹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🎣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📟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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