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🍡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🏤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🐽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⤵)意到(🐎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🛳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🕟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🕗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🌝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🌖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👟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📋)持创新药的(🥛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☝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🍾)可(⬛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🔚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🚞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🚮)新药研发方(🧠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🃏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💧) 此前(🎲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⚽)也常卡(♋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🈺)中心副主任王(⛹)国栋1日在政策(💕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😴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😽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🧠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💝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🏯)录内谈判(😴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📒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💠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🥤)上,按程(🚻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✉)保目(💋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😐)件等特殊(🏢)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🔍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🦊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🔃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⬜)长(🈲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😸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👅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🏂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🍍)保(🍙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⛷)创(🏁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🐻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🥇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👊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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