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🍖)措(🧀)施》(以下简(👇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🕠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📪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🏅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🍥)台,做好疾(🌚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🍏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📦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⬜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🗝)另外,文(📥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📌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⛅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💶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👴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🗻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📱)技(👟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🛐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🐅)门(📊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🏪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♌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🔴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🐾)需求和(🔺)患者合理用药(👶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🍷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🙂)占(🗽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🌒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🔩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💏)录。在坚(🌫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💴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💛)重大公共卫生(🥏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㊙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🔫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😩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🔉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💍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🔙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💝)药目录(🆒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🌛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🖤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🛂)实现商保创(🎎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🍝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🍵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🏛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🗄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🍩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