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🗝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🐳)困(🐬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📛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🤚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⏯)配创新药研发(🚨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📊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♊)疗机构(🕊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🕓)出(🆔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🔽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🏭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🤝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⏰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🐡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🎗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🏀)织(🙅)实施创新药(👈)物(🤒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✴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⚓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☕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🔸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🛫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🦏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🗓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💲)保目录内谈判药(🌇)品和(📁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🍵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🌾)药品目录(👷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💡)新药纳(🔊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👠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🎵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⏳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🕡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🏕)围的创新药。 (👤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🗜)保局医(♋)药服(🧟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🚽)次用药保(🆔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🔥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🚜)心(🈯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🔢)保局计划实(🐩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🈲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👐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🍝)记(🤾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🌎)的是推荐,而(🎻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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