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🍕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🗨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🚛)。中新健(🐸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📺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🖤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🦁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🏹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🙊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🖋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🔦)业健康保险扩大(🤸)创新药投(🌚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🧡)药研(😑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🕘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🥕)部门给予(🤼)点对点政策指(🧦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✅)绕药(😐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🙎)支(🌔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⛺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🥍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🤑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🚩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🧝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📸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🏤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🚥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😫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👐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💣) (🧝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🌠)3个月内召(💣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🕷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🔄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⛽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🤳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🚎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👉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💪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⛩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🤶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🥌)录与医保目(👑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🏡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📕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⚾)在发布会现场获(👍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📴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🛎)是“强(🐰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💸)表示(🍜),“因为(📗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🔋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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