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💂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🕉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🏼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🤛)难(🔪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🏥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👬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🥂)创新(🚌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✔)商业健康保险公(🤵)司通过创新(💶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🛎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💜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🚞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♓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🏒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🤐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🌎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👘)传染病、高发(💜)重大慢性病、儿(🍒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🚲)发相(🕣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🤳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🎴)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🏁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🎦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😂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🥖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❕)药(🐂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✖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🧕)保(🎰)创新药目(🤮)录内(🐐)药品可不受(🤜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🌯)化基本医保(🛁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😑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💐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🤮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😞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🐙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🤙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✴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📽)新支付渠道(⬛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🚞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🐔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🚿)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👇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⛵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🔴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🐫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🐴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🍅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👹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