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🏓)国(🈴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🚮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🐠)困境(🐃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💧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📜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🈹)药研发(💇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❔)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📠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🤾)医药企(🔗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🤓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🗝)升创新效率。 (⛓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🚣)大(🐡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🥋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🧔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💋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🌔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🎀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🖥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🐃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📳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✨)病、高发重大慢(🌇)性病、儿童(🎻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💥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🛹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📼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📕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🚸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♉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🥀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🎎)格的限制)。 (🦓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🚿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🎻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🤞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👩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🐸)可行路径。 (🆚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🔄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🆒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👏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👅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🚌)高价值创新药(🌚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🤕)一致,企(💒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🗣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🚩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🕓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🦏)不一样,这是市(🚢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