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📛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👻)称(🛬)《若干(🏎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📿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👁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📠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📳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🐿)研发方向、(📱)布局研发管(💠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😆) 在(💇)资金方面,文件(🤖)提出(💤),鼓励商(🌘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🤫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🕐)新药研发提供(🏁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🛰)药的耐心资(🔑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🕥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🍾)项,聚(🐭)焦重大传染病(👴)、(🙋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🍨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🚯)药也常卡在(🎃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🤴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♋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✉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🦌)数量、药占比等(🔚)为由影响创(🦅)新药配备(🦏)使用。医(🐥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🐐)药品只能有两个(🥔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🗓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✊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🍌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👈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🈸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🐹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📖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🥚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🎊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🔺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👇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🎡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🏖)入商(😳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⌛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🚞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🥍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🔰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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