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🚭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📊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🛂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🤰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🔻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🤮)。 (🕢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🎲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🦄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🕒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🛑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🏀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🌷)多种方式,为(🌨)创新药研发提供(🎥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📢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❄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🛶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🌇)发(🛏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🍹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🔥)焦重大传(🔕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🖨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👿)会上强(🈂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😩)药积(🚫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🕠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🏿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🅰)和商保(💮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🥧)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🚮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🍯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👱)”的基础上(👭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🛒)商有关(🛳)部门研究临(🚾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✝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🚑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🍎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❎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🏕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🤣)障体系的(📨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🔄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🏭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⭕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🐬)可以自主(⚪)申(✳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🍱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🔄)”。国家医(🐕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🛴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🚵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🛺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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