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🔶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🖕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🛶)简称《若(😆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😙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🏵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🎱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⚾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🍓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🎵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💦)理确(🥈)定研发方向、(🐇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📘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🐂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😷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🤙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📚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🏼)新药研发(🈴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🐔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☝)了(🍁)医保(🐖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🙁)医院(🎖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🗞)政策(💄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🍌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📅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🚎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🐲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🏁) 此外,不得以医(🤽)疗(😳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🚨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🗻)必(🤨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🍨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🌳)是提出设立(📋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📹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👗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💯)医保保障范围(🔂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🦕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⛽)步表示(😩),“国(🍡)家医保局计划(🎗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🦀)时(💝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🚛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🖕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🈶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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