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🃏)医保局(📏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😌)发的《支持创(🤦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💗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💨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🧦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🤤)来看,文件(🎰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🎵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🎍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🕦)效率。 在资金(🎙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🛁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🔆) 另外(🌴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🤗)给予点(🧝)对点(🖕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🥐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😡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📒)机制(🈲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📢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🍭)医保中心副主(🤟)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💒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🦃)构。 《若(🦊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🕉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🛢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🙌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🗳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🔪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🎹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🍜)基本(🕰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🆙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⛽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🍏),此次文(🚟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🖍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🚴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📧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👅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🕹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🕸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✝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😬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🕐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✳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⚡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🕒)在这里,所以(💀)用的是推荐,而(💆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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