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🎺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😖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🏪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🍢)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📲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😽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🏹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💒)等(💎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🔀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♏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🥞)通过创新(🖲)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🏴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🥡),文件提出,上市(🉑)申请获得国家(🎷)药品监(💄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✅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👍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🗂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😯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💃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🔛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🧡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😲)发布会上强(🏭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🤓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🌇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🤫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💊)判药品(🦑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🐱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😜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😠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👖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🚧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⚽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💥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🥖)医保(🔚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📜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🤰)次用药保(😎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🐘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🕠)申报、同步调整(♑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🧡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🐛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🚤)的时候(🎊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🌗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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