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🥗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👗)—“研发难(🏆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🛒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🈯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😧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📝)适配创新药研(🏄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🚳)所、医疗机(📉)构等合(📭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🛥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🕷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🚰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🏊),文件(🔶)提出,上市申请(🏺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🦋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🕚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🚗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🐱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💷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🚇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🥖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🥝)动创(🌋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🍙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🌈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🍰)时采购(🕷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🔩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🐻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🐻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🎋)(即同一通用(🤚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👱)上,按程序将(🐒)符合条件的创(🌍)新药纳入医保目(🐇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🙎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📽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😹)价值大(🐐)、患者获益(😻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💇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🛷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🈁)界,为超出基本(🚫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👂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⏬)、商保(🔤)创新药目(😺)录(🍙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🕛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🔣)不一样(🌩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🍀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🍥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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