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🍑)简称《若干措施(🔠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🌱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📟)给出解(🈯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🔓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🚿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👑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✔)出,鼓励(🤟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🌉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📦)种方式,为创(🌝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🙍)。 另外,文件提(⛳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🎥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📏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⏰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🔱)大传染(🏦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🚈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📖)部门联动的(🎫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🤧)常卡在医(🈵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🐫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📲)是(🔐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💤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🏸)需(🧦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🀄)患者合(🥈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🔣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〰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🏝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😱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🖲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🛍)新药纳入医保目(⬛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⛱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❇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🤾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🖱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🕗)康保险创新药品(🙁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📪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🔚)次用(💍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🎯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🤼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😥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🉑)或同时申报(✖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🔖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🕗)获(🌺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☝)中(🏷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🥩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📋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🏃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🌎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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