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🏹)家医保局、(💵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⏸)质量发(🚇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📡)件都一一给(🈺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🎩)据用(🏛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🚼)一(🐂)的医保信息平台(👮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🎫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🤑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🦅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🚃)规(🤢)模。鼓励商业健(👑)康保(🚎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🧙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🚹) 另外,文件提(🥎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😺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🔏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📂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😃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🌒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💷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♎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🕷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🔶)政策(🎵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📰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🏉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🌽)更新(🥕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🔃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🈳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😸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🔜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🕠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🦆)药,可商有关(👊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🎴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💍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🐤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⏯)本医(🏖)保承受力(👔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🌒)道。” (🔋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📈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🚹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💨)保创新(👖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💎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💰)是(🔐)市(🥐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🅱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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