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🖖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😨)创新药(🕓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🛎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🍚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🕳)药研发(🏁)”。具体来看(🛰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🕉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🍚)持医药企业、(🐪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🤞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🍍)升创(🗜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🐑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🔡)申请获(💶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🍚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🏌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🎙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🤘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🃏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🌬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😊)门(🔁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🖕)院“进门(🎆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🎩)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👟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☔)点医疗机构于(🐡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🌾)和患者合(🏳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🚱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🍆)药目录(🏒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🐎)个规格的限(⏱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⛱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🐈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🖐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🥄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😇)点是提(💉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🚰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🥪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🎀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🆗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⤵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🏡)高价值(🛥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🎉)医(🕧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📖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⏲)布会现场获(🥚)悉,商(🥞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🍭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📃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🐰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🦍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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