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😐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😶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🥪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⏹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🕹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👯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🔚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🔱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🤷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🆘)管线,提(🤞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🌼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🐀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🚠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📃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😥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🈲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🆑)的主规格(❔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🏆) (🎤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👡)研发(🏠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🚭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🏇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🧘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🎟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🦈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🎉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🌼)要任务是推(⤵)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🚋)入医疗机构。 (🤽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📏)调整药品配备(🎥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🐣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🍈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🤡)目录(🌍)内(🌨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♟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♐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🙃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🚫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💩)新药(🆎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🏃)是提(💌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🌩)目录”(以(⛅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🗨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⚾)显著且(👯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🕍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💑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🏰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👑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🦈)”。国家医保(📘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♍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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