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🥃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👂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🧐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📋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🤝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✴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🐖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🍺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😶)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🖕)新效率。 (😲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🎩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🌟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🥄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🤤)保部门(🚒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📊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🍷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📚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🍅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📓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👷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📔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🕴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🐲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🥢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🚗)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💃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🙏)录(🐝)更新公(🕖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🍄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🐩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🤙) (🔥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🚼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🍔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🙍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👤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🚶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💫)事件等特殊情(🙎)况必需的创新药(😐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❔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🌶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⛴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🤱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🐓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⬇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🎺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🔠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🔉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🍞)可(🗽)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🙊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🍻),所以用的是推(🧤)荐,而且价(💦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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