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🏌)的《支持(🌳)创新药高(🤑)质量发展的若干(🖖)措施》(以下简(🕸)称《若(😎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🔪)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👜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🏅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👼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📄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🧟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🈲)医(💗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🍦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(🌍)药投资基金(🗞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♿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🚷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♓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😢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✋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⏰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🧔)。 (😲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🏳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🤭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😵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🐌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🚨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📘)保目录(🐙)内谈(😈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👁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🗻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🐯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🎌)关部门研究(⤴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🌧)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👇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🥚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📔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🍵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👵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🛅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⛷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😿)可以自主(🚡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🧘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😂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🎃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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